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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
 

  1、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。

  2、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,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。

  3、 总监理工程代表不得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如下授权:

  1)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、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。

  2) 签发工程开工、复工报审表、工程暂停令、工程款支付证书、工程竣工报验单。

  3)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。

  4)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、处理索赔、审批工程延期。

  5)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,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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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10-08-12 隶属:政策法规 点击:347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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